治好麻疯病人马可一(40~45节)

马可福音1:40-45 40有一个长大麻疯的来求耶稣,向他跪下,说:你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 41耶稣动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罢! 42大麻疯即时离开他,他就洁净了。 43耶稣严严的嘱咐他,就打发他走,44对他说:你要谨慎,什么话都不可告诉人,只要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又因为你洁净了,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对众人作证据。 45那人出去,倒说许多的话,把这件事传扬开了,叫耶稣以后不得再明明的进城,只好在外边旷野地方。人从各处都就了他来。

 “向祂跪下,”这个谦卑俯伏的举动,表示他认识主的权柄。 “你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这话说出他一面认识自己需要得着医治;另一面他也认识主的能力,可以叫他得着医治。本节启示给我们罪人得医治的条件:首先信主有医治的能力。然后求主耶稣。我们必须先从自己的宝座上下来,带着谦卑的心来到主面前(“向祂跪下”),才能经历主的权能。许多时候我们相信主“必能”,但不敢相信主“肯”;信徒不但要相信主的能力,也要相信主的爱。主的“能”是能力的问题,主的“肯”是旨意的问题;主的能力是受祂旨意所支配的。

圣经所指的麻疯病,实际上是很广义地包括了一些类似于痳疯的病症。这一类的病,在犹太人当中被看为是很严重的。在利未记中就有将近两章很长的经文来处理这个问题(十三,十四)。按照律法的规定,患麻疯病者绝对不能与众人杂居,而必须要“独居营外”(利十三46)。此外,长大麻疯者还得撕裂衣服“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利十三45)。他们那种可怜的光景由此可见一斑了。在一般人眼中本来是被藐视,毫无盼望的,在新的弥赛亚国度里头,却有一个生机。

“耶稣动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罢。’” “就伸手摸他,”通常人不可接触麻疯病者,以免沾染不洁,但主耶稣反其道而行,是要把洁净带给对方。 “我肯,”原文‘我是肯’或‘我确实肯’,这话表明主不仅是有能力医治人,并且祂的心是‘十分愿意’的。

 “就伸手摸他,”主伸手摸他是身体直接的接触,象征主道成肉身来到犹太人中间,是犹太信徒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约壹一1)。 

主原可以只用一句话,就叫那长大麻疯的痊愈,但祂却“伸手摸他”,这是主爱的表现。主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来四15);祂喜欢进到我们的感觉里面,与我们表同情。 

主耶稣不只‘能’医治病人(参九23),并且祂是“肯”医治。祂若不“肯”,则祂的‘能’仍旧与我们无益;但祂的手是‘能’,祂的心是“肯”。主说“我肯”;在主的心里有我们罪人的地位,祂并且也进到我们罪人的感觉里面,对我们的痛苦,感同身受。主不仅用口说我肯,并且用手摸他,表示主是完全的肯;人若没有得着主的救恩,原因不是主不肯,乃是人没有信心,不肯到主面前来。

“你洁净了吧!”主的话中有能力,祂的话一出口,就必产生功效。主的工作大部分是用话语命令来成功的;我们若要与主同工,首先必须得着主的话。 

按旧约的律法,麻疯病患得痊愈后,要去给祭司察看,经祭司认定已洁净后,他就可以献祭;既献了祭,就在众人面前有了见证,成了一件推不翻的事实了(利十四2~20)。 “对众人作证据,”证明病者已经痊愈,可恢复与人正常交往。 

“那人出去,倒说许多的话,把这件事传扬开了,叫耶稣以后不得再明明的进城,只好在外边旷野地方;人从各处都就了祂来。” 不听主话的传道,只会得到相反的结果,叫主不得再自由地显明在人们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