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与神国马可十(17~31节)

马可十(17~31节) 17耶稣出来行路的时候,有一个人跑来,跪在他面前,问他说:良善的夫子,我当作甚麽事才可以承受永生?18耶稣对他说:你为甚麽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19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20他对耶稣说: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21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22他听见这话,脸上就变了色,忧忧愁愁的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23耶稣周围一看,对门徒: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24门徒希奇他的话。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25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26门徒就分外希奇,对他说:这样谁能得救呢?27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28彼得就对他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了。29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30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31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後,在後的,将要在前。

三部符类福音都提到这个人的财富。马太特别说明这个人是“少年人”(十九20~22)。路加记载他是“一个官”(十八18)。总的看来,这人真可说是年轻力强,有钱又有势了。这样的人生还有甚么可求呢?然而,他却跑来耶稣面前,探讨永生的问题。这一点清楚地说明了这人对自己目前所享有的一切还未满足。这个人跪在耶稣面前的举动,表达了他认真和恳切的态度。经文本身没有说明在这之前,这个人对耶稣的认识如何。他以良善的夫子来称呼耶稣。这种态度只能表达他对耶稣的尊敬而已。

我当作甚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这句问话也显示他对永生的看法与普通的犹太人基本上是一样。然而,从这个人那优越的背景来看,他对永生的问题表示关怀,却是一件难得的事。

耶稣在此对这个人给地尊敬的称呼给予纠正。这一点并非意味着耶稣自己不配承受这一种的尊称。耶稣的作法只要让这个人知道人本身没有真正的良善。在最终的分析下,只有神才是真正的良善者。

耶稣进一步的以诫命来考验这个人。令人注目的是,耶稣在此只引用十诫中第二部分那主要是关乎人际关系的,而不是关乎人与神那第一部分。耶稣这一种考验方法,其实正好响应了这个开始所发出的问题:“我当作甚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要进一步地知道在人“当作”的事上,这个寻求永生者究竟作了多少。他的回答,至少在表面上没有让耶稣失望。

在耶稣的时代,一般的犹太青少年从小就受到很严谨的宗教教育,因此对十诫等的律法至少在“条文”或“字句”上都会熟悉,虽然在精神或内涵上往往没有真正的认识。这个人所说的遵守很可能是在条文或字句上的遵守。

一般上,当耶稣爱人的时候,并不是因为被爱的人本身有任何值得蒙爱的条件或好处。但是,耶稣在此所表达的爱,很可能是被这个人那坦诚的态度所激发的。无论如何,耶稣紧接下来向他发出的挑战无疑是一种基于爱的响应。只可惜这一位大好青年,经不起耶稣向他提出的挑战和考验。这位年轻人还缺少的,是最基要的一件。这一件的缺乏,最终表明了他对十条诫命──尤其是第一条所要求对神绝对的忠心(出二十3),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遵守。诫命中第一要紧的莫过于“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可十二30~31)。耶稣要求这人将财产变卖分给穷人这件事,很容易引起人的误会,以为这是所有拥有财富者要跟从耶稣或进入神国的必需条件或要求。其实耶稣在这里向那年轻人所发出的挑战并不是财富的问题,而是偶像的问题。这也就是诫命中最基要的问题(出二十3~4)。圣经从来没有把财富或任何产业本身看成是恶的。实际上,尤其是在旧约,在某一些情况下,人的财富往往是神祝福人的一种具体的表达或象征。当然不义之财的确是公义的神所憎恶的。由于财富本身的可爱和吸引力,它最容易成为人的偶像,最终在人的心中夺取了神应有的地位。这一点也正是这位年轻人的基本问题。因此耶稣要求他在真神与偶像两者之间作一个清楚的选择。令人感到极其可惜的是:他最终选择了偶像──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这位年轻人最终忧忧愁愁的走了。这个令耶稣失望的反应,很清楚地说明了他还没有一个正确的观念。因为他不愿意变卖那没有永恒价值的产业,去换取 神所赐予人在天上永存的财产──永生。这也是整个事件中最终要带出来的信息和挑战。

上面已经提过了,钱财本身并不是恶的。问题是人对钱财的态度如何。当人完全把安全感寄托在钱财上的时候,钱财最终会成为人的偶像。当人的心灵和思想完全被偶像占据了的时候,神的确很难进来。最终,人要进神国实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这一句话表达了耶稣对有钱人无限的叹息,也带给他一个极严重的警告。

门徒对耶稣的话感到希奇,很可能是因为他们以往没有想到钱财可以成为人进神国的一种大阻碍。为了让他们明白这点,耶稣不只把话重讲一遍,同时也特别指出倚靠钱财的危险。

骆驼穿过针的眼, 这很显然是不可能的事。耶稣用这个比喻,无非是强调过分重视钱财的人进神国的难处而已。有些古卷将二十四和二十五节的先后次序改变过来。这点实际上不会影响经文的本意。

门徒的分外希奇是很自然的。因为从人的角度来看,那些倚靠钱财的人几乎完全没有得救的机会了。谁字在这里,应该是指有钱的人比较恰当,而不是指一般的人。耶稣在此看着他们正如二十三节的“周围看”一样,都在强调耶稣教训门徒的严肃态度。耶稣接下去的回答,很彻底地指出人得救的确是一件极难,甚至是近乎不可能的事。神使这件事成为可能,不仅说明了人被神拯救实际上就是一件神迹,同时也再次强调了神的主动与恩典。进神国这件事只在人的确是不可能,在神却能。

已经撇下 这个动词,在原文含有决定性的行动的意义。

跟从 则意味着继续不断的历程。

关于这两个经历,彼得所说的都是事实。因为当日耶稣呼召彼得做门徒的时候,他的确是毅然果断地舍了一切跟从耶稣。彼得到如今仍旧是不断地紧紧跟随着耶稣。但是,他在此所说的那句话,却是意义深长的。那个有钱的人及其它富有的,诚然是因为过分倚靠钱财而不肯付上代价来跟从耶稣,结果在神的国中可说是一无所获。但是,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了又究竟有何所得呢?这就是彼得那个问题的关键。

耶稣的回答是肯定的。它可以从三方面来看。一、那些已经撇下了一切跟从他的人,实际上在今世已经得着百倍了。这一点是不能从字面上去领会的。因为绝大多数跟从耶稣的人,并没有真正因为跟从他而得着百倍。不然的话,整个世界恐怕都已经跟从耶稣了!耶稣所讲的,是一个在神国里绝对新的观念。那就是对信靠耶稣的人来说,凡是跟从耶稣的,都是属于自己家里的人。从这个角度来看,一切跟从者以及他们所拥有的,不论是儿女或产业等,都可以说是属于自己的了。这个观念与耶稣较早时所说的──“凡遵守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三35)原则上一致。二、来世必得永生这句话,是耶稣给跟从者一个最宝贵的应许。它远远超过人在世上所能获得的一切。因为它有永恒的价值。三、耶稣警告跟从者受逼害的必要。若是没有这个必要,有谁不想同时得着“两个世界”呢!

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 这句警语似乎是针对彼得和其余的门徒说的。因为他们在跟从耶稣这件事上,无论是从时间或空间来看,都可以说是在前的。但是,倘若他们不常常儆醒自守的话,有一天将可能会被抛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