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七(24~30节)耶稣从那里起身,往推罗、西顿的境内去,进了一家,不愿意人知道,却隐藏不住。25当下,有一个妇人,他的小女儿被污鬼附着,听见耶稣的事,就来俯伏在他脚前。26这妇人是希利尼人,属叙利腓尼基族。他求耶稣赶出那鬼离开他的女儿。27耶稣对他说:让儿女们先吃饱,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28妇人回答说:主阿,不错;但是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们的碎渣儿。29耶稣对他说:因这句话,你回去罢;鬼已经离开你的女儿了。30他就回家去,见小孩子躺在床上,鬼已经出去了。
这一段的经文与马太十五21~28有些异同之处。就内容而论,并不容易肯定两者的实际关系以及各别的数据来源。
耶稣当日工作的地方几乎完全以犹太人的地区为主。推罗西顿的境内离开加利利湖一带是有一段路程的。经文并未清楚说明是从哪里动身的。这可能是指先前耶稣与门徒同在的屋子(七17),或其它地方。耶稣在这个时候突然要往推罗西顿去的目的何在,故事本身也没有表明。倘若是为了暂时离开群众找一些安静的机会的话,他的名声似乎并不容许他有这样的机会──虽然他不愿人知道,却隐藏不住。这是马可多次记载耶稣赶鬼的其中一次,事情是发生在一个希利尼小女孩身上。这小女孩的母亲只是听见耶稣的事而已。她俯伏在耶稣脚前的动作,不仅是表达了她那渴望求救的恳切,也显露了她的信靠。在马太的叙述中,耶稣还特别赞赏这妇人的信心(太十五18)。
耶稣对他说:“让儿女们先吃饱,不如拿儿女的饼去给狗吃。” 耶稣的这一个反应,曾经引起了不少读经者的误会。有一些甚至以为这是种族歧视的态度──将外邦人看成是狗。为了解除这一种的误会,读经者必须从两方面去看这个问题:一、狗字在这里的含义。虽然犹太人有将外邦人轻视为狗的习惯,耶稣本身并不采取这一种态度。原文的狗字,实际上也是指一般人家中所爱养的家狗或小犬而已,并没有意味着“野狗”(参阅腓三2;彼后二22;启二十二15)这一类藐视的含义。二、儿女和狗的比喻,主要的是一个先后秩序的问题。在一般的家庭中让儿女先吃饱然后再给狗吃,倒是一个很合理和自然的事。这样的先后秩序,绝非表示对后者的藐视。耶稣以这一个比喻来说明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关系,实际上是符合神的整个救世计划和启示的先后秩序。神在他的绝对主权和自由中,先拣选了以色列为他的子民,是一个拯救史的事实。因此,救主弥赛亚的使命也是先“使雅各众支派复兴,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归回。”然后还要使弥赛亚“作外邦人的光”,藉着他“施行我(神)的救恩,直到地极”(赛四十九6)。马太特别清楚地强调耶稣在世的工作是遵照这样的一个秩序进行的(太十5~6,十五24,二十八18~20)。耶稣在马可这段经文的比喻,也是根据同样的原则。保罗也很清楚 神拯救的秩序。他因此大胆地宣告说:“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一16)。倘若犹太人在时间的秩序上真正占有任何优先或特殊地位的话, 神审判人的原则也是一样的。正因为以色列民在神的拯救计划中有特殊的地位,神的审判也是先从以色列民开始。正如保罗所说,在神施行公义的审判的时候,他必“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 神不偏待人”(罗二9~11)。最终,只有这样的一个拯救史的背景,才能解除耶稣在给希利尼妇人回答中,可能引起的误解。妇人在回答中,似乎很清楚地领悟到这先后秩序的原则。
妇人在回答中称耶稣为主。这是在马可福音中耶稣唯一被称呼为主的地方。然而,这里的主也许只是“夫子”或“先生”之类的尊称而已,并不一定有救主的含义。
碎渣儿 只能表达妇人很谦虚的态度,并不是耶稣的原意。
对耶稣来说,妇人那句话不仅表达了她谦卑的态度,也似乎反映了她对恩典的基本认识:就算是“碎渣儿”也是神所赐的恩典,而不是人自己赚取来的。正是这一种正确的观点和单纯的信靠感动了耶稣的心,最终答应了她的请求。耶稣这一种“隔地”赶鬼或治病的神奇能力,在其它福音书也有记载(太八5~13;路七1~10;约四4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