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再预言受难,门徒为大而争马可九(30~37节)

30他们离开那地方,经过加利利;耶稣不愿意人知道。31於是教训门徒,说: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他;被杀以後,过三天他要复活。32门徒却不明白这话,又不敢问他。33他们来到迦百农,耶稣在屋里问门徒说:你们在路上议论的是甚麽?34门徒不作声,因为他们在路上彼此争论谁为大。35耶稣坐下,叫十二个门徒来,说:若有人愿意作首先的,他必作众人末後的,作众人的用人。36於是领过一个小孩子来,叫他站在门徒中间,又抱起他来,对他们说:37凡为我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来的。

这是耶稣第三次向门徒提起他将受难的事。以往的两次是在八31和九12。但是,在字句方面却与其它两次不完全相同。

耶稣受害的事可说是在神的整个救世计划中最难明白的奥秘之一。门徒在这个时候缺乏领悟的心并不是件难以想象的事。

他们来到迦百农 这是马可第三次记载耶稣来到迦百农。在以往的两次(一12,二1)耶稣在这城里的工作都可说很成功。在这一次的记载中,作者并没有提到耶稣在这城里的工作,而是记述了他给门徒的教训。

路上 很可能是指他们从该撒利亚腓立比(八27)回来,经过加利利(九30)来到迦百农的路上。门徒在路途中所争论的,是他们之中谁该居首位的事。虽然这一类的争论在犹太人当时的宗教和社会圈子中是很平常的,耶稣却对事情有很独特的看法。

耶稣坐下,叫十二个门徒来 很清楚地表示他对这一个争论的慎重的态度。他的教训恰好与门徒以及时下一般人所接受的观念相反。耶稣这一种精神在下一章再次出现,并且有更大的强调(十42~45)。

耶稣在这两节经文中的教训,跟上一段在思想上是有直接联系的。因为接待小孩子和“作众人的用人”基本上都是表达谦虚的态度与精神。人可能会为了不同的动机或在各种的情况之下,表现服事人或接待人的精神。对门徒来说,倘若他们是为了耶稣的名而作的话,实际上就是接待耶稣本身了。接待耶稣最终也就是接待那一位差他来的父神。这一种父与子合一性的思想在福音书中,尤其是在约翰福音,是很明确的(参阅约三17,四34,五23,六2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