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的误会和文士的曲解马可三(20~30节)

马可三(20~30节) 20耶稣进了一个屋子,众人又聚集,甚至他连饭也顾不得吃。21耶稣的亲属听见,就出来要拉住他,因为他们说他癫狂了。22从耶路撒冷下来的文士说,他是被别西卜附着。又说,他是靠着鬼王赶鬼。23耶稣叫他们来,用比喻对他们说,撒但怎能赶出撒但呢?24若一国自相分争,那国就站立不住。25若一家自相分争,那家就站立不住。26若撒但自相攻打分争,他就站立不住,必要灭亡。27没有人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28我实在告诉你们,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29凡亵渎圣灵的,却永不得赦免,乃要担当永远的罪。30这话是因为他们说,他是被污鬼附着的。

这是马可福音第一次记载耶稣的亲属对他的工作的反应。其它福音书也见证耶稣的家属,包括他的兄弟,早期那种不信的态度(约七3~5)。作者在这里很忠实地将耶稣亲属对他的误会记载下来。

屋子 经文并没有指定耶稣在这里所进的是谁的家。众人不断地向耶稣有所要求,使他的工作极端的繁忙,最终连饭也顾不得吃。这应该是一个不难想象的情景。 

有关耶稣的工作,他的亲属到如今也只不过是跟不少人一样,只是听见或听闻而已。单凭听见而来的消息。普遍上都不太可能与事实相符。

耶稣因工作的繁忙所导致的废寝忘食,再加上外间不少的谣传,当然会很容易地引起家属们对他产生误会。这些人以为他真是癫狂了!

拉住他 这一个希腊文字(kratesai)是一个强有力的动词,在不少地方被译成“捉拿”或“拘捕”的意思(可六17;十二12;十四1,44,46,49,51)。这也包括敌人“捉拿”耶稣的行动在内。可见耶稣的亲属将这件事看得何等严重。

 耶稣的家属对他的误会看情形真是出于不知。但是从耶路撒冷下来的文士对耶稣赶鬼的解释,就很难肯定究竟是不知的误会或是故意对事实的曲解。从耶稣的反应看来,文士的言论很明显的是恶意的曲解。一般上,从京城耶路撒冷来的文士,都会比其它地方的文士更有社会地位及宗教的权威。这些文士很可能是负有特别任务,被派来监视耶稣的行动。文士这种做法其实也是很自然的。因为犹太人的领袖一般上对任何宗教的运动都非常关注和敏感。耶稣的工作在各处所引起的群众“骚动”,很自然是他们注目的对象。文士并没有否认耶稣赶鬼的事实与能力。可是,他们却很明显地歪曲事实,指耶稣是被鬼附着,并且是靠着鬼王的能力赶鬼。

别西卜 是直接音译希腊文而来的。其实,在希腊文中这个字最少有两个不同的写法。就字源的分析来看,这个希腊字很可能是从baa!l(别)及Zbul(西卜)两部分组成的。意思就是“土地之神”或“土地之主宰”。在犹太人的观念中,“撒但”并没有正式被称为别西卜。但是从耶稣的辩答中,别西卜很明显地也就是指撒但了(三23)。

 耶稣在辩答一开始的时候,便指出文士的判断是完全不合理的:撒但怎样赶出撒但呢?那就是说,耶稣所赶的鬼都是替撒但服役,并且是与耶稣的工作和使命势不两立的。既然如此,耶稣又怎会“靠着鬼王”撒但的力量去对付撒但自己属下的污鬼呢?耶稣紧接下来所用的比喻,更清楚地说明文士那完全不合逻辑的指控。

 假设耶稣真是“靠着鬼王赶鬼”的话,那就表示撒但的国度或家真是闹内讧和互相残杀了。这样一来,整个撒但的国度,岂不是要灭亡了吗?事实并非如此。因为直到耶稣工作的现阶段为止,撒但的势力以及他属下的污鬼的活动,仍旧很猖狂。这一点表明撒但的家到如今还是站立得住。因此,文士的指控完全与事实不符。

 耶稣在此主要是在说明他不仅没有“靠着鬼王赶鬼”,而且还与鬼王撒但作争夺战呢!

壮士 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中文翻译。因为这里的所谓壮士实际上是比喻撒但。称撒但为壮士倒是不太恰当了。应该把原文译成“强者”或“强人”才适合。这也是希腊原文正确的意思。

耶稣很明显地把自己赶鬼的工作比喻着进入撒但的家或“地盘”的一场攻夺战。这一个攻击行动倘若要成功的话,则必须要先捆住那家的家主,也就是撒但本身。耶稣如今所做的,正是捆绑撒但的一种策略性的行动。这一点与文士们所指控的,恰好相反。不但如此,耶稣所用的比喻既是这么浅显,就更加倍地说明了文士的指控并非出于无知,而是故意歪曲事实。他们这种态度与行动的极端严重性,可以从耶稣接下来的警诫中表明出来。

 我实在告诉你们 是一句语气很重的话。实在在希伯来文和亚兰文中可以音译为“阿们”。这个字的字根与真理,信实,和相信,诚心所愿等同一字根。因此,耶稣这句话也可以译成“我凭着真理告诉你们”。

实在或阿们在福音书中除了可十六20以外,都是出自耶稣自己的口中,并且出现的次数很多:马太三十次,马可十三次,路加六次,约翰二十五次。在约翰福音,它是常以“实实在在”这样的重复语句出现。同时,这语句也常与“我……告诉你们”这句话连贯在一起。结果加强了语气的严重和权威性。

耶稣作了一个宣告以后,便紧接下去说: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这是有关 神赦罪恩典的一个很重要的宣告。它也是耶稣的福音信息中,最重要的主题之一。

在类似的一段经文中,马太(十二32),和路加(十二10)还进一步地声明说,那些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这里的人子当然是指耶稣自己了。实际上,耶稣在此所说的,不仅是一个应许,最终也是一个具体的实践。因为当耶稣被钉在十架上的时候,他的确赦免了那些逼害他的人的罪:“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十三34)。既是这样,怎么还会有甚么永不得赦免的罪呢?耶稣接下去很慎重地提到一件永不得赦免的罪,这就是亵渎圣灵的罪。

耶稣为何在这个时候指出亵渎圣灵这一个永不得赦免的罪呢?这一点显然跟文士先前对耶稣的指控有直接的关系:因为他们说,他是被污鬼附着的。耶稣赶鬼的工作是他主要的使命之一。他赶鬼的权柄也很早就被众人承认了(可一27)。对一般公正和不愿故意歪曲事实的人来说,耶稣赶鬼的权柄与能力很显然是来自 神的。耶稣也确实如此见证(路十一20)。路加福音更清楚地强调圣灵在耶稣身上工作的能力。耶稣赶鬼的能力既然是来自圣灵,文士歪曲事实,说他是被鬼附着,并且靠鬼王赶鬼,无疑是故意将圣灵的工作看为是魔鬼的工作。这岂不是故意干犯或亵渎圣灵吗?虽然耶稣并没有清楚地指控文士已经犯了亵渎圣灵的罪,因此罪永不得赦。但是,从他那最严重的警告看来,文士实际上已经离这可怕的罪不远了!纵使这样,耶稣对文士的忠告仍旧可说是带着极宽厚的赦罪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