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第三次预言受难马可十(32~34节)

马可十(32~34节) 32他们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稣在前头走,门徒就希奇,跟从的人也害怕。耶稣又叫过十二个门徒来,把自己将要遭遇的事告诉他们说:33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将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他死罪,交给外邦人。34他们要戏弄他,吐唾沫在他脸上,鞭打他,杀害他。过了三天,他要复活。

耶稣的工作到了这个阶段,可以说是已经进入了尾声。他在这个时候第三次向门徒预告他将在耶路撒冷受害的事,是很自然且有必要这样做。

上耶路撒冷去 在这里有它特殊的意义。马可在此第一次清楚指明耶稣整个工作的最终目的地。耶稣在前头走无疑是在强调耶稣在即将面临最大考验的时候,那种至迫切的使命感和刚毅的精神。路加在另一处以耶稣“定意向耶路撒冷去”和“面向耶路撒冷”的字句来表达这类的精神(九51~53)。大约二十五年以后,使徒保罗也以这种充满着使命感的精神上耶路撒冷去(徒二十22~24)。门徒可能是因为耶稣这种迫切感的力量而感到希奇。其余跟从者却感到害怕。这些人的反应,只有更进一步地增加了耶稣在面临最后考验的时刻那种孤立感。耶稣第三次预言受害的事,不是对所有跟从者说的,只是对十二个门徒讲而已。

在前后三次的预言中,耶稣所强调的,都是他的被杀以及三天后从死里复活的事(八31,九31,十34)。只是在这第三次的预言中,耶稣提到他将被交给外邦人的事。从事发以后看来,这里的外邦人很清楚地是指罗马巡抚彼拉多这些人。

戏弄他,吐唾沫在他的脸上,鞭打他 这一些较详细的描写,是在马可较早的两次预言中没有提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