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了些日子,耶稣又进了迦百农。人听见他在房子里,2就有许多人聚集,甚至连门前都没有空地,耶稣就对他们讲道。3有人带着一个瘫子来见耶稣,是用四个人抬来的。4因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稣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顶,既拆通了,就把瘫子连所躺卧的褥子都缒下来。5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小子,你的罪赦了。6有几个文士坐在那里,心里议论说,7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呢?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呢?8耶稣心中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就说,你们心里为什么这样议论呢?9或对瘫子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样容易呢?10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11我吩咐你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12那人就起来,立刻拿着褥子,当众人面前出去了。以致众人都惊奇,归荣耀与神说,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
马可在这段经文中继续记述耶稣在加利利一带所行的神迹。耶稣叫瘫子行走是一个新的神迹。结果引起了耶稣与文士之间一个很剧烈的争论。
马太福音形容迦百农是耶稣“自己的城”(太九1)。若是这样,耶稣在此可说是再次回乡。到了这个时候,他的名声毫无疑问地已经使他成为一位“传奇人物”。难怪人听见他在房子里又立即蜂拥而来了。
这一种非常拥挤的热闹场面与一32~33的情景很相似。耶稣把握了这个机会向他们讲道。
尽管耶稣在此所注重的是讲道,人还是按照自己个别的情况将需要带到他面前来。瘫子既然需要四个人抬来,也可以想象他那病况的严重性了。
这些人为这瘫子所做的一切,除了显示他们那种渴望求治的心之外,也是一种单纯信心的流露。耶稣给他们的积极反应也证明了他们这种信心的真实性。
他们的信心……小子,你的罪赦了 这是马可第一次直接提到耶稣的医治与信心的关系。经文说是他们的信心,这可能也包括了瘫子本人之信。耶稣在医治西门的岳母以及长大痲疯者的时候,是用某一些的“动作”。但是,在这里他却非常令人费解地用小子,你的罪赦了这一句话作为医治的媒介。他不仅是将治病与信心连在一起,也介入了罪的问题。真是耐人寻味和令人惊奇!实际上,相信人的一些疾病是由罪而来的这个观点是很普遍的。甚至耶稣的门徒也不例外(约九2)。耶稣在此藉着罪的赦免来医治瘫子,很自然地会引起人的猜疑说,这个瘫子的病是因罪而来的。由于经文在这点上没有清楚的说明,任何人都不应该下断然的结论。然而,耶稣对赦罪的宣告却是一个清楚的事实。但是,引起文士们议论的倒不是病与罪的关系,而是耶稣赦罪的权柄问题。这也就是这段经文的基要问题。
按二11来看,,当耶稣宣告赦罪以后,文士的反应是立即的。他们心中的议论是私底下做的,并不是公开地向耶稣发出挑战。从犹太人的宗教立场来说,文士的议论并非完全错误。神的确是唯一有权柄的赦罪者。人若自以为可以赦罪那真是说僭妄的话了。
僭妄或亵渎在希腊文是 blasphemia,也就是英文 blasphemy 的来源。说僭妄的话也就是亵渎神的名了。按摩西律法的严格规定“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利二十四16)。由此可见事情的严重性。现在最基要的问题是:耶稣究竟是普通的人呢或是另有身分?文士心中在议论,主要是因为他们毫无疑问地把耶稣看成是普通的人──“这个人为甚么这样说呢?”耶稣结果也针对这个问题回复。最终的关键所在是耶稣的身分这个问题了。
耶稣的知识或先知先觉的超然力量在学术界中常引起争论。对那些相信他的神性的人来说,这当然不成问题。他们可以毫无疑问地接受耶稣在知识上的超然性──他是无所不知的。另一方面,那些只注重耶稣的人性的人,却很自然将耶稣的超然知识看为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最终来说,这当然是一个信仰的立场问题。但是,就算那些对耶稣基督的超然性有疑问的人,也得承认耶稣那不寻常的判断力。尤其是他对人内心那种有深度的洞察力。
或对瘫子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行走,那一样容易呢 耶稣这一句反问文士的话,并不太容易解释。对一般平常的人来说,对瘫子说:你的罪赦了,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比较容易。因为另一个做法要求具体的行动来印证──要瘫子起来,拿着他的褥子行走。要这么做就非神迹的能力不可。然而,对耶稣来说,过去的许多事实已经清楚证明施行神迹倒是一件容易的事。同样的,在医治瘫子这件事上,他也可以轻易地直接用神迹的能力立即叫瘫子行走。正如他后来所做的一样。既是这样,耶稣又为何不在较早的时候就采取这一个轻而易举的行动呢?答案可以在下一节找得到。
到了这个阶段,耶稣用神迹的力量治病与赶鬼已经是众人所熟悉的事。他们所不知道的,是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耶稣因此藉着这个机会当众宣告赦罪的权柄。
人子在福音书中是用在耶稣身上很重要的一个名号。它的旧约根源主要的是先知但以理书,尤其是第七章,十三与十四两节。这个名号在旧、新两约之间曾经有一个很复杂和重要的发展。到了耶稣的时代,有关人子的思想似乎完全与神的国度以及救主弥赛亚的来临分不开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当耶稣与文士们在争论中以人子这个名号自居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对方或其它人的议论。这可能是意味着这些人毫无疑问地接受耶稣的自称。另一个比较大的可能性是:听众在这个时候,还未能真正领悟人子这个重要的名号用在耶稣身上的至深含义。
无论如何,当耶稣最后在犹太人的公会受审再以人子的名号自称的时候,审判者便立即以“僭妄的话”作为审耶稣死罪的凭证(可十四61~64)。因为对公会的领袖众祭司长、长老和文士这些正统的宗教人士来说,称自己为人子就是相等于承认自己是神的儿子基督。这是一个“该死的罪”(可十四64)。
虽然有关人子赦罪的事造成了文士们对耶稣的议论,耶稣最终并没有让这个争论阻碍他医治瘫子的行动。他满有权柄地吩咐瘫子起来,叫他拿着褥子回家去。
惊奇,归荣耀与神 众人的惊奇很显然是对神迹的反应,而不是因为耶稣赦罪的权柄所造成的。在这个阶段里,众人对耶稣的身分以及他赦罪的权柄还没有清楚的认识。他们归荣耀与神也很可能是因为神迹本身的缘故。